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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5-26 11:21:27 作者: 何云霞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2023年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执业药师:

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云南省执业药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告》要求,我会自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30日开展2023年度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执业药师

二、学时学分

全年须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记3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时,计20学分;公需科目30学时,计10分。

三、培训形式

网授学习、面授学习。

四、报名、学习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10月31日

学习时间:2023年5月22日—2023年11月30日。

五、报名方式

(一)网授学习:

1.通过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报名学习。

2.通过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报名学习。

(二)面授学习:另行通知。

六、收费标准

(一)按有关会议要求,2023年继续教育收费标准如下:

1.网授专业科目学习:60学时200元/人;

2.面授专业科目学习:60学时240元/人;

3.公需科目学习:

(1)通过“学习强国”APP,实名认证后进行学习,每年学习积分不低于1000分;

(2)通过“云南药师网”、“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免费学习。

为纾解疫情给执业药师造成的困难,协会免收2023年的个人会费。

七、培训登记

(一)参加我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人员在学习并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云南药师网上查询、打印培训证明。(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查询打印→打印培训证明)。

(二)公需科目学分

1.通过“学习强国”APP学习完成的,并在我会学习专业科目的学员通过“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公需科目学习登记”将学习积分截图上传,由我会进行公需科目学分登记,上传资料经登记后,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号在云南药师网上查询、打印培训证明。(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查询打印→打印培训证明)。

2.通过“云南药师网”、“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微信公众号”学习公需科目的学员,学习并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在云南药师网上查询、打印培训证明。(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查询打印→打印培训证明)。

八、注意事项

(一)以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而没有在云南药师网填写个人信息登记的人员,请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执业药师人员信息登记”进行个人信息录入。

(二)2022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请登录云南药师网(www.ynysw.org)点击“执业药师人员信息登记”进行个人信息录入。

未在云南药师网录入个人信息,无法进行查询和打印继续教育培训证明。

(三)请各位参加学习培训的学员务必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2023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并通过考试,逾期未完成学习和通过考试的学员,学习平台关停后将不能继续学习和获取相应培训证明,据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九 、联系方式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306122

刘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896332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88号507室

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2023年5月16日

官方原文链接:http://www.ynysw.org/detail/XLJ6HHT2P.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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